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 HSE 职责1、贯彻执行 HSE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总厂规章制度,对总厂 HSE 工作起保证监督作用。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督促宣传、纪委监察、审计、治安保卫、机关党委、党校等部门落实业务范围内的 HSE 职责,对所分管系统的 HSE 工作负领导责任。3、组织宣传 HSE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加强 HSE 舆论监督,宣传报道 HSE先进经验、模范事迹,培育安全文化,提高全员 HSE 意识。4、 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在 HSE 管理中的监督保障作用, 对领导干部履行 HSE职责情况进行监督。组织纪委监察部门参加重大伤亡事故调查,参加对负有领导责任的事故责任者的处理,对责任追究执行情况进行监督。5、负责审批治安保卫和消防工作计划,统筹安排总厂生产经营重要场所和公共娱乐、大型集会等活动的治安保卫与消防管理工作。6、组织对油气站库、大型集会场所等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治安保卫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处理。7、组织重要公共安全事件和火灾事故的调查,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进行处理。8、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联系(承包)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