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厂长、总地质师 HSE 职责1、贯彻执行 HSE 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上级、总厂 HSE 管理制度。2、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领导和督促天然气勘探开发管理、采输气管理、气井管理、科技信息等系统落实业务范围内的 HSE 职责。3、组织制定、修订和审批分管系统 HSE 规章制度、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4、负责组织分管系统进行 HSE 检查、隐患排查,发现问题和隐患及时组织处理,并制定防范措施。6、负责组织对新井油藏地质、钻井地质设计进行审查,对作业地质设计进行督查, 督促落实有关井控、 有毒有害气体等 HSE 影响因素的控制措施。7、在组织新上产能建设项目以及采输气技术改造项目的设计、施工和投产时,要认真落实“三同时”,使之符合 HSE 规范、标准、规定的要求。8、负责组织井喷失控及采输气系统的事故调查,按照“四不放过”原则进行处理。9、履行关键装置要害部位的安全联系(承包)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