润滑油领用、堆放规定(1)领用新油应有质量说明书,库存三个月以上的,应经分析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不得使用。(2)做好收发油料记录,添油、换油、领发油都要登记。(3)润滑油应按不同种类、牌号分别存放并标明牌号。(4)润滑油应妥善保管以防变质或混杂,所有油桶不得敞口存放,应盖好盖子;同时保持桶盖表面清洁,不得有残油现象。
copyright@ 2010-2024 安全人之家版权所有
经营许可证编号:冀ICP备2022015913号-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