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党委工作负责人(党委书记)安全生产责任制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原则,对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其责任制主要如下:1. 依法管企(1)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成员学习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标准,对企业贯彻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起保证和监督作用。(2)参加企业安委会会议,对安全生产重大事项、重大安全生产决策提出意见。2. 组织保障(3)负责召集和主持党委会,研究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选聘、任免工作。(4)组织制定安全生产技术队伍建设规划,指导企业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3. 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
2、任制(5)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要求,参与审查企业党委班子成员、分管部门负责人安全生产责任制。4.制定或审查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规划(6)参与审定企业安全生产建设发展规划和安全生产管理制度。5.组织制定、督促实施安全宣传教育工作(7)负责宣传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8)组织制定企业安全文化发展规划、年度安全宣传教育计划,并督促实施。(9)不断研究安全生产中出现的新问题,积极推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和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10)组织党委领导班子成员研究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促制定相关保障措施。6.参与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11)参与事故抢险救援,负责安全保卫、善后处理等工作。7. 安全生产职责落实与考核(12) 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党委工作考核内容, 实行安全生产“一票否决”。(13)督促企业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行安全生产职责,督促落实企业安全生产目标考核办法。(14)按干部管理权限,落实事故责任人员处理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