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冲、剪、压力加工机械安全管理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对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的职责、程序和要求。本标准适用于本公司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范围内的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过程。2职责2.1设备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归口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维护、保养情况进行检查,负责组织实施冲、剪、压机械的大修理。2.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负责对冲、剪、压机械设备及使用情况进行安全检查和考核。2.3各使用部门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安全管理,负责冲、剪、压机械设备的使用、检查、维护、保养和维修。3管理内容和方法3.1对冲、剪、压机械的管理要求3.1.1设备管理主
2、管部门应组织各冲、剪、压机械使用部门对各种冲、剪、压机械进行编号、登记,建立设备档案。3.1.2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组织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制定冲、剪、压机械设备安全操作规程,并对操作者进行必要的培训。3.1.3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和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参加冲、剪、压机械的安装、大修后试运转的验收、定期检查工作。3.1.4冲、剪、压机械经验收合格后,使用部门方可投产使用,并对冲、剪、压机械进行日常维护、保养、检查、维修。3.1.5冲、剪、压机械应按相关法规、标准规范等配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冲、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的设计、制造、安装与维修由其使用部门负责。3.1.6冲
3、、剪、压机械的安全防护装置应同主机一同经过验收合格,并同主机一样进行正常维修、保养。3.1.7冲、剪、压机械及安全防护装置应满足以下要求:a)离合器动作灵活、可靠、无连冲。b)制动器、紧急停止按钮应灵敏、可靠。c)传动装置的外露部分防护装置齐全、可靠。d)脚踏操作的外部部分的上部及两侧应有防护罩,踏脚应有防滑措施。e)各种安全防护装置及安全保护控制装置应可靠、有效。f)电气系统应有接地(零)装置。g)冲压模具、胎具必须符合安全要求。3.1.8冲、剪、压机械的使用部门对安全防护装置提出合理化建议时,应取得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的同意后方可实施整改,整改后由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检查合格方可继续使用。
4、3.2对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的要求。3.2.1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必须经过安全技术培训教育,考核合格,取得安全作业证后方可独立操作冲、剪、压机械。3.2.2冲、剪、压机械设备操作者在操作时应严格执行设备安全操作规程,操作过程中严禁将头、手伸入机械的危险区域。3.2.3两人以上集体操作的冲、剪、压机械,必须规定一人开车、一人指挥,互相协调进行操作。3.2.4若加工的部件过大,造成无法使用防护装置时,使用部门应制定临时安全措施,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进行操作。3.3安全监督检查安全环境管理主管部门、设备管理主管部门应对有关部门冲、剪、压机械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违反规定、发生事故等情况时,应按 Q/SZ G59.06 标准规定对责任部门、人员进行处罚。4形成文件和记录4.1设备台帐4.2安全检查记录4.3安全检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