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车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严格遵守劳动纪律,不迟到,不早退。2、坚守岗位,坚持八小时工作制,工作中不打瞌睡。3、严格遵守安全技术操作规程。4、进入岗位前必须穿好工作服,不准穿高跟鞋、拖鞋、凉鞋。5、工作中不准打毛衣、看书报。6、行车工必须熟悉所用行车的性能和各种起重指挥手势、旗语等联系信号。7、起吊前先进行试吊,将物品吊离地面 100 毫米左右,确认可靠后方可吊运。8、吊运物件时,不宜离地面过高,不得长时间悬吊。9、行车司机开车前,要将所有控制器手柄置于零位,鸣铃示警后,方可开车。10、班前应检查钢丝绳、警铃等是否安全正常。11、凡近视、色盲、听力不良者不得从事本工作。12、除紧急情况外,不得对电动机采用逆转制动。如发生停电时,应立即将操作手柄置于停止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