圆盘锯安全管理规定(1) 锯片上方必须安装保险挡板和滴水装置, 在锯片后面, 离齿 1015mm处,必须安装弧形楔刀。锯片的安装,应保持与轴同心。锯盘防护罩应有足够的强度和钢度,一般采用金属材料制作。(2)锯片必须锯齿尖锐,不得连续缺齿两个,裂纹长度不得超过 20mm,裂颖末端应冲止裂孔。(3)被锯木料厚度,以锯片能露出木料 10-20mm 为限,夹持锯片的法兰盘的直径应为锯片直径的 14。(4)启动后,待转速正常后方可进行锯料。送料时不得将木料左右晃动或高抬,遇木节要缓慢送料。锯料长度应不小于 500mm。接近端头时,应用推棍送料。(5)如锯线走偏,应逐渐纠正,不得猛扳,以免损坏锯片。(6)操作人员不得站在和面对锯片旋转的离心力方向上操作,手不得跨越锯片。(7)锯片温度过高时,应用水冷却。直径 600mm 以上的锯片,在操作中应喷水冷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