局部通风机管理责任制1、负责对局部通风机的看管,严禁或制止任何人随意开、停局部通风机。2、局部通风机因故障停止运转时,负责通知人员撤出工作地点,并尽快找机电工修理,且要做好故障原因及停风时间等有关情况记录。3、局部通风机及其开关附近 10m 内,风流中瓦斯浓度不得超过 0.5%,并且经瓦斯检查员同意后,方可亲自启动局部通风机。4、负责人应参与并协助通风部门(人员)排放瓦斯,接设风筒等工作。5、专职看管人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离开局部通风机 20m 以外。6、负责将本班局部通风机情况,向下一个班次管理人员交接清楚。负责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