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防护、临时设施费与准用证管理制度为加强建筑施工安全防护用品和临时设施的使用管理,避免因防护用品、临时设施不合格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根据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和区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制度。1.工程开工前,施工单位要根据工程实际情况,统计出工程所需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费用,在施工中,要专款专用。2.严把防护用品进货渠道关,认清所购产品是否为部、省推荐产品。凡假冒伪劣及未粘贴(缝制)产品推荐标志和带复印推荐标志的产品一律不得购买使用。3.购买的配电箱、开关箱都必须是主管部门推荐产品。4.防护用品必须由施工单位安全负责人购买、并管理使用。5.施工现场起重机械安装完成, 在安装单位和使用单位调试合格并核发 安全准用证后,方可投入使用。6.防护用品、临时设施、起重机械准用证必须存档、妥善保管。7.处罚规定:违反上述规定,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给予施工单位 100-1000元罚款,使用假冒伪劣产品要立即更换,若因此造成伤亡事故根据公司内部管理实施细则加倍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