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讲解了制定该法的目的,旨在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鼓励和保护公平竞争,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保护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该法明确了经营者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应遵循的原则,包括自愿、平等、公平和诚信,并定义了不正当竞争行为的范畴。各级政府应采取措施制止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务院建立反不正当竞争工作协调机制,研究决定反不正当竞争重大政策。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履行工商行政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查处不正当竞争行为。国家鼓励社会监督,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不得支持、包庇不正当竞争行为,行业组织应加强自律,引导会员依法竞争。第二章详细列举了不正当竞争行为,包括混淆行为、贿赂行为、虚假宣传、侵犯商业秘密、不当有奖销售、损害竞争对手的商业信誉和商品声誉,以及利用网络技术手段妨碍其他经营者合法提供的网络产品或服务。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7年修订)适用于所有从事商品生产、经营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法人和非法人组织。该法特别强调了经营者在市场活动中的行为规范,对于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具有重要意义。各级政府、行业组织、消费者和社会各界均需了解并遵守该法,共同促进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