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处理工安全生产责任(1) 认真遵守本岗位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执行锅炉水处理监督管理规则和工业锅炉水质标准,保证供给合格水质。(2) 熟练掌握本岗位水处理流程、设备结构、性能和自动控制程序。(3) 发现异常及时报告,并与司炉班长联系,及时采取措施调整。对责任内的设备、管线仪表加强检查、维护保养,保证安全运行。(4) 按规定对水质监测、及时调节和再生树脂,保证足够的合格水量。(5) 管好除氧设备,符合工艺控制点要求,保证除氧达标。(6) 认真填报水质处理日志,字迹工整,保存完好。不得假报,伪造数据,不得减少化验次数。(7) 各类配制好的并经过核定后的分析用溶液,应标出配制日期、失效日期及溶液名称,严禁使用未经标定的、过期失效的分析标准溶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