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电设备安全运行管理规定当前正值高温季节,为确保大型主机设备安全良性运行,特作如下规定:1、3#水泥磨机所有设备的中控显示参数(温度、压力、电流、喂料量反馈等)数值必须确保显示准确,其误差必须在额定范围内(实测值的正负2%) ,现场显示温度必须与中控显示温度相一致,如出现仪表损坏后未及时发现更换或与实测值超出范围的现象, 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100 元每点次,当班值班电工 5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50 元每点次。2、3#水泥磨必须严格控制出磨水泥温度,不得超过 120,超过 120时,中控操作员通知相关人员,如出现超过 130的现象(含 130) 。出现大于 13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5
2、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20 元每点次。3、运行中的磨机前后瓦温不能大于 65,3#磨机在运行中出现瓦温大于65而小于 67时,中控操作员必须通知相关人员采取降温措施,68以上(含 68) ,达到 70时,必须立即采取必要保护措施并停机处理。出现大于 70的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5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30 元每点次。4、主机设备必须确保良好的通风降温及润滑,运行中的主电机轴瓦(或轴承)温度不得大于 65,主电机绕组温度不得大于 100,如出现超温现象,罚当班车间负责人 50 元每点次,当班班长 30 元每点次.5、必须确保磨机电器连锁装置完好灵活可靠,不得任意私自拆除联锁保护装置,否则对车间负责人及分管负责人各罚款 200 元,当班值班电工罚款 100 元。6、现场操作人员必须积极配合中控操作员的相关指令,如出现应付或拒绝执行的现象,中控操作员白天必须立即汇报给化验室、机电科,夜间通知厂值班干部,按以上规定处理并落实相关人员的责任。7、本规定自下发之日起执行。东厂机电科2013-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