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设备经理安全职责第一条 负责组织制定、修订设备管理规章制度,定期组织对设备状况及安全可靠性进行安全检查,对设备等存在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并制定相应的安全防范措施。第二条 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设备管理工作时,认真贯彻落实“三同时”工作原则,确保设备状态良好和职业安全卫生设施的安全可靠。第三条 定期组织对工业建筑、起重机械、压力管道以及安全附件和安全防护装置、安全技术装置等,进行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或存在问题及时整改和处理。第四条 依据有关安全技术规程、标准和制度,做好对起重机械、压力管道、电气设备以及特种设备的安装、检测、检验、运行和检修的安全管理。第五条 在编制设备检修计划
2、时,应制定相应的职业安全卫生技术措施计划,在进行技术改革或提出设计技术方案时,应有安全技术措施,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后,组织实施。第六条 在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或设备大中修要认真贯彻执行“三同时”原则,职业安全卫生等辅助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施工、同时验收、同时竣工投产,严禁边生产边施工,确保工程施工及设备检修安全。第七条 负责组织对重大设备事故进行调查分析,查明原因并建立防范措施,按设备管理规章制度提出处理意见。第八条 在指挥重大工程项目施工、重大设备检修或危险性较大的施工作业项目时,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方案,监督检查贯彻落实,并做好现场技术指导工作。第九条 布置安排检维修任务,必须以“安全第一”为前提,认真完善联系制、确认制、监护制,落实安全工作“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组织检维修标准化作业卡中明确密闭空间作业管理的安全环境确认,在日常检查及日常维护过程中的管理,必须建立安全环境确认制度。第十条 负责对防汛、防寒工程和材料的审批和申报,负责对工程质量检查和进度的跟踪,组织人员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做到专项物资专项使用。第十一条 及时参加包片安全专区安全会议,提出具体工作要求,监督落实执行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