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现场电、气焊(割)安全防火制度一、防火安全规定,1、从事电焊、气割操作人员,必须进行专门培训,掌握安全技术、操作规程,经过考试合格,取得操作合格证后方准操作。操作时应持证上岗。徒弟学习期间,不能单独操作,必须有在师傅的监护下进行操作。2、严格执行用火审批程序的制度。操作前必须办理用火申请手续,经本单位领导同意和消防保卫安全技术部门检查批准,领取用火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操作。3、用火审批权人员要认真负责,严格把关。审批前要深入用火地点查看,确认无火险隐患后再行审批。批准用火应采取定时(时间) 、定位(层、段、档) 、定人(操作人、看火人) 、定措施(应采取的具体防火措施) ,部位变动或仍需继续操
2、作, 应事先更换用火证。 用火证只限当日本人使用,并要随身携带,以备消防保卫人员检查。4、进行电焊、气割前,应有施工员或班组长向操作、看火人员进行消防安全措施交底, 任何领导不能以任何借口纵容电、 气焊工人进行冒险操作。5、装过或有易燃、可燃气体及化学危险物品的容器、管道和设备,在未彻底清洗干净前,不得进行了焊割。6、严禁在有可燃蒸汽、气体、粉尘或禁止明火的危险性场所焊割。确需进行焊割时,必须按有关规定,保持一定的防火距离。7、遇有 5 级以上大风气候时,施工现场的高空和露天焊割作业应停止。8、领导及生产技术人员,要合理安排工艺和平编排施工进度程序,在有可燃材料保温的部位,不准进行焊割作业。必
3、要时,应在工艺安排和施工方法上采取严格的防火措施。焊割作业不准与油漆、脱漆、木工等易燃操作同时间、同部位上下交叉作业。9、焊割结束或离开操作现场时,必须切断电源、气源。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10、禁止使用不合格的焊割工具和设备。电焊的导线不能与装有气体的气瓶接触,也不能与气焊的软管或气体的导管放在一起。焊把线和气焊的软管不得从生产、使用、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或部位穿过。11、焊割现场必须配备灭火器材,专人现场监护。二、看火(监护)人职责1、清理焊割部位附近的易燃、可燃物品;对不能清除的易燃、可燃物品要用水浇湿或盖上石棉布等非燃材料,以隔绝火星。2、要
4、坚守岗位,不能兼顾其他工作,要与电、气焊工密切配合,随时注视焊割周围的情况,一旦起火及时扑救。3、在高空焊割时,要用非燃材料做成接火盘和风挡,以接住和控制火花的没落。4、在焊割过程中,要随时进行检查,操作结束后,要对焊割地点进行仔细检查确认无危险后方可离开。在隐蔽场所或部位(如闷顶、隔墙、电梯井、通风道、电缆沟和管道井等)焊、割操作完毕后,要反复检查,以防引燃起火。5、要根据情况,备好 适用的灭火器和防火设备(石棉布、接火盘、风挡等) ,做好灭火准备。6、发现电、气焊操作人员违反电、气焊防火管理规定、操作规程或动火部位有火灾、爆炸危险时,有权责令停止操作,收回动火许可证及操作证,并及时向领导或
5、保卫部门汇报。三、电焊工的操作要求1、电焊工在操作前,要严格检查所用工具(包括电机设备、线路敷设、电缆线的接点等) ,使用的工具均应符合标准,保持完好状态。2、电焊机应有单独开关,装在防火、防雨的闸箱内,电焊机应设防雨棚。开关的保险丝容量应为该机的 1.5 倍。保险丝不准用铜丝或钢丝代替。3、焊割部位必须与氧气瓶、乙炔瓶、乙炔发生器及各种易燃、可燃材料隔离,两瓶之间不得小于,与明火之间不得小于。、电焊机必须设有专用接地线,直接放在焊件上,接地线不准接在建筑物、机械设备、各种管道、避雷引下线上。、电焊机一、二次线应用线鼻子压接牢固,同时应加装防护罩,防止松动、短路放弧,引燃可燃物。、严格执行防火
6、规定和操作规程,操作时采取相应的防火措施不力,与看火人密切配合,防止引起火灾。四、气焊工的操作要求、乙炔瓶、氧气瓶和焊割具的安全设备必须齐全有效。、乙炔瓶、氧气瓶在新建、维修工程内存放,应设置专用房间单独分开存放并有专人管理,要有灭火器材和防火标志。、乙炔瓶和氧气瓶不准放在高低压架空线路下方或变压器旁。在高空焊割时,也不要放在焊割部位下方,应保持一定的水平距离。、乙炔瓶、氧气瓶应直立使用,以防止油类落在氧气瓶上;油脂或沾油的物品,不要求接触氧气瓶、导管及其零部件。、乙炔瓶、氧气瓶严禁曝晒、撞击,防止受热膨胀。开启阀门时要缓慢开启,防止升压过速产生高温、产生火花引起爆炸和火灾。、焊割时要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和程序。焊割操作时先开乙炔气点燃,然后再开氧气进行调火。 操作完毕时按相反程序关闭。 瓶内气体不能用尽,必须留有余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