冶炼作业区有限空间安全培训制度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增强全体职工劳动保护意识,实现安全生产,预防伤害事故。 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是劳动者的权利, 也是劳动者必须履行的义务。为此冶炼作业区特制定安全培训制度,内容如下:1、 安全教育和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安全生产思想教育,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教育,安全生产技术培训,重大危险源培训,有限空间安全作业培训,事故案例分析和安全情况通报等。2、 接受安全培训的对象为所有在岗职工。3、 新入厂职工必须接受集中培训,初次培训课时不少于 48 课时,每年再培训时间不少于20 学时,并书面考核通过,未经培训人员不得上岗,培训后考试分数未达到 100 分者不得上岗。4、 转岗职工要重新进行培训、考试,分数未达到100 分者不准上岗。5、 职工不得无正当理由拒绝安全培训。6、 外委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作业区对其进行相关安全交底后方可进入现场作业,并签订“安全协议书”,否则禁止进入现场。7、 特殊岗位作业人员需按时参加培训,并取得资格证书,无证禁止上岗作业。8、 因公出差、因病请假、休年假、婚假等原因不能按时接受安全培训的职工,返岗后必须进行安全培训补课。9、 未按规定接受安全教育和培训的职工,年度考核扣罚年终奖金。10、 厂级培训及时组织参加。11、 培训严格按照标准化要求落实,有教案、有考勤、有考试、有评估,有培训计划和记录。冶炼作业区 2013-7-2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