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火焊安全管理规定1、焊工应穿帆布工作服,戴安全帽,上衣不准扎在裤子里。2、焊工应使用合适的面罩,防止辐射对脸部的灼伤。3、禁止使用有缺陷的焊接工具和设备。4、禁止在带有压力和油管道上进行焊接工作。5、禁止上、下交叉作业。6、禁止在密闭容器内同时进行电焊和火焊工作。7、进行火焊工作时,氧气瓶和乙炔瓶距离工作现场不得小于 10 米,两瓶之间的距离不得小于 5 米。氧气瓶严禁曝晒、倒置、平放使用,瓶口处禁止沾有油污,瓶口处应清洁无杂物。8、现场使用电焊机一次线长度不大于 5 米,二次线长度应小于 30 米。接线应压接牢固,并安装可靠防护罩。焊把线应双线到位,不得借用金属管道、金属脚手架、轨道及设备作回路地线。焊把线无破损,绝缘良好。电焊机设置地点应处于防潮、防雨、防砸环境。9、电焊工离开工作场所时,必须把电源切断。气割工作结束时,必须关闭氧气、乙炔阀门,清理工作现场,赤热的焊嘴、焊钳以及焊条头等,禁止放在易燃、易爆物品和可燃物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