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射线工程机械操作工安全生产责任制(1)机械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安全负责,对所操作的机械安全负责,必须做到四懂三会,树立机械操作安全第一的思想、(2)对所操作的机械设备,要严格按操作规程正确使用,定期保养、维修,严禁带病运转和在运转中的维修保养调整作业;(3)机械操作人员和配合作业人员,必须按规定穿戴劳保用品,不得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将机械交给非机械操作人员严禁无关人员进入作业区;(4)不得使用安全装置不全(失效)的机械设备,严禁拆改机械设备上的自动控制机构,限制器、限位器、报警器、安全装置、信号装置,调整故障排除应由专业人员铀负责;(5)当使用机械设备与安全发生矛盾时,必须服从安全要求,机械操作人员有权拒绝不安全不卫生的生产指令;(6)操作人员应熟悉作业环境和施工条件,听从指挥遵守安全规则;(7)执行机械交接班和自检验收制度,做好难民、交班、检修、维护、保养记录;(8)在有碍安全和健康场所作业应采取安全措施,操作人员配备适用的安全防护用品。夜间作业应有充足的照明;(9)发生机械设备事故或重大未遂事故,必须及时抢救保护好现场,立即上报参加或配合调查、分析;(10)认真落实安全责任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