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炼铁厂安全生产例会制度为了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职工在生产劳动过程中的安全与健康,提高劳动生产力,认真贯彻上级安全生产委员会议精神的要求,结合炼铁厂实际情况,特制订本制度。本办法适用于炼铁厂各作业区、科室。1、管理内容及要求1.1 炼铁厂每月有厂领导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会议内容:分析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 落实本厂安全生产计划安排。参加范围:炼铁厂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并且会议要有详细内容纪要。1.2 各作业区在厂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后每月初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例会,传达厂安全生产会议精神,分析本区域安全生产工作情况,解决安全生产中存在的问题,落实本区域安全生产计划安排
2、,并做好记录。1.3 炼铁厂生产技术科每周三上午 10 点召开安全专业例会,听取部门安全生产工作情况汇报,总结安排下周工作或根据炼铁厂生产实际自定会议内容。参加范围:安全科全体成员和各作业区安全员以及各个施工队安全负责人,会议要有详细记录。1.4 各工段班组每周组织一次安全活动,班组安全活动应做到“四有”,即有内容、有完整记录、有出勤情况、有作业区领导审签。1.5 各作业区领导(作业长、副作业长、助理作业长)每月至少参加两次班组安全活动,指导班组安全活动顺利开展。1.6 全厂职工必须积极参加班组安全活动,不得无故缺席,对缺席者应由班长或安全员进行补课。1.7 班组安全活动内容。1.7.1. 按
3、照厂每月、周班组安全活动安排认真组织全体职工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学习公司、厂下达的文件和全国大钢事故通讯。1.7.2 检查讨论本班组一周来的安全工作落实情况与标准化作业的情况及存在的问题;1.7.3 检查讨论各种危险因素与隐患,预测可能发生的事故,落实预防措施;1.7.4 检查讨论一周来班组发生的违章事件与事故的教训;2、检查与考核2.1 安全生产委员会对各作业区及专业管理部门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会议精神进行监督,并纳入经济责任制考核。2.2 生产技术科(安全)每月对各工段班组安全活动记录进行审签,并将审签结果纳入考核。2.3 炼铁厂将工段或班组安全例会(周安全活动日)开展情况作为年终评选先进重要资格条件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