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讲解了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排污许可制)作为依法规范企事业单位排污行为的基础性环境管理制度的重要性。该方案指出,虽然近年来各地积极探索排污许可制并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来看,排污许可制定位不明确、企事业单位治污责任未落实、环境保护部门依证监管不到位等问题仍然存在,导致管理制度效能难以充分发挥。为了进一步推动环境治理基础制度改革,改善环境质量,该方案提出了排污许可制的总体要求,包括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具体而言,方案强调了排污许可制应精简高效、公平公正、权责清晰、强化监管、公开透明和社会共治的原则,并明确了到2020年完成覆盖所有固定污染源的排污许可证核发工作的目标。此外,方案还详细阐述了如何衔接整合相关环境管理制度,如建立健全企事业单位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有机衔接环境影响评价制度,以及规范有序发放排污许可证的具体措施。控制污染物排放许可制实施方案适用于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特别是环境保护部门,以及所有涉及污染物排放的企事业单位。该方案旨在为这些机构和企业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要求,确保排污许可制的有效实施,从而促进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企事业单位应根据该方案的要求,依法申领排污许可证,严格遵守环保法律法规,承担起应有的环保责任。环境保护部门则应加强监管,确保企事业单位按证排污,实现环境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法治化、精细化和信息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