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来施工队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遵守公司消防制度。加强本队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接受我公司检查,服从管理。(二) 凡进入厂区施工的劳务队, 施工前必须与公司消防管理部门签定 消防安全协议书 ,同时上报本队制定的消防安全措施和义务消防队员名单。(三)进行动火作业必须配备灭火器。如需在厂内重点防火部位动火作业时,必须在施工前到公司消防管理部门办理“动火证”,并采取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后,方可进行。(四)厂内搭建的临时工棚,禁止生炉取暖烧饭,禁止使用大功率电热器具(包括电炉、电油汀、电饭锅、电水壶、热得快等) ,不得乱拉电线,照明灯具每只不得超过 100W。(五)施工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各项操作规程,做到持证上岗。遇到火灾,会正确报警和使用有效灭火方法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