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防火安全委员会职责一、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按照政府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消防工作指示精神,研究部署本乡、镇的消防安全工作,督促检查贯彻执行情况,解决消防工作中的重大问题。二、督促各部门、村民委员会认真贯彻“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消防安全逐级责任制。三、根据季节特点和消防安全工作的需要,组织有关部门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和防火安全检查,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四、指导和监督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工作,制定防火安全公约,进行消防安全检查。五、在农业收获季节、森林和草原防火期间、重大节假日期间以及火灾多发季节,组织开展有针对性的消防宣传教育,采取防火措施,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六、及时总结、交流、推广消防管理先进经验,布置全年的消防安全工作任务,搞好年终总结,表彰防火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七、根据经济发展和消防工作的需要,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承担火灾扑救工作。八、严防各类火灾事故的发生。九、对不执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要追究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