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调度室)值班制度1、严格遵守调度室的各项安全操作规程和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调度室实行 24 小时全天候值班,每班值班人员不少于 2 人,其中一名为领班,负责调度室人员的管理及值班室紧急情况的处置。3、接班应提前 10 分钟进入岗位,并向上班了解安全情况检查内容进行验收签名,发现问题一般由交班的处理。较大的问题立即向上级领导报告处理,不得忽视或拖延,做好值班记录、设备情况、事故处理等情况的交接手续,无法接班手续,值班人员不得擅自离岗。4、按时上岗,坚守岗位不得脱岗、替岗、睡岗,严禁班前饮酒或在值班时进行娱乐活动。5、值班室配有一部外线电话、应急照明、灭火器等消防器材、应急疏散指示图、内部消防安全指南、紧急电话录、所在区域的派出所电话地址等。6、值班人员要爱护调度室内的设施,保持室内的卫生良好。7、值班室内禁止使用电炉、电熨斗、电烙铁等电热工具,禁止动用明火。8、非值班人员禁止进入值班室,随意触动各种设备。9、禁止将易燃、易爆物品存放值班室,严禁堆放与设备运行无关的杂物。10、发现设备故障时,应及时报告,并通知有关部门及时修复。11、发现火灾时,迅速按灭火作战预案紧急处理,并拨打 119 电话通知公安消防部门并报告部门主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