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器材及设施管理制度(一)消防器材及设施主要包括:各种灭火器、消防桶、消防锹、消火栓、水枪、火灾自动报警器及灭火系统、消防装备、阻燃防火材料及其它消防产品。只限消防专用,禁止占用、挪作他用或移动位置、损坏等。(二) 消防器材及设施的日常维护和保养, 坚持“谁使用、 谁受益、 谁负责”的管理原则。(三)各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必须纳入生产设备管理中,配置的灭火器一律实行挂责任牌制度,实行定位放置,定人负责,定期检查维护的“三定”管理。(四)对本单位消防器材及设施,应设立消防器材及设施配置台帐和消防器材领用台帐。各类消防器材领发一律由兼职防火员(安全员)负责。(五)各单位必须在冬季对水溶性灭火器及室外消火栓采取防冻保暖措施,每年要对室外消火栓进行一次油漆和转动润滑工作。(六)各单位新增防火部位需配消防器材,必须提出书面报告,经厂领导同意后,由消防管理部门根据实际情况和有关消防规定予以配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