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某公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公司各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的发生,保护公司财产和员工生命财产免受火灾危害,根据国家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 ,制定本规定。第二条各部门、车间应当遵守消防法律、法规、规章,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安全。第三条公司总经理是本单位的消防责任人。各部门、车间的主要负责人是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第四条各部门、车间应当逐级落实消防安全管理责任制,明确各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第二章 消防安全责任第六条
2、单位,各部门、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当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一) 彻执行消防法规,保障本单位,本部门、车间消防安全符合规定,掌握本单位,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情况;(二)将消防工作与本单位,本部门、车间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三) 为本单位,本部门、车间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经费和组织保障;(四)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五)组织本部门、车间的的防火检查,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问题;(六)确定落实本部门、车间的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和义务消防队队员并支持他们的活动。第七条公司专职消防员为公司消防安全管理人,公司、车间消防安全管
3、理人对公司、车间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实施和组织落实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一)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二)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规程并检查督促其落实;(三) 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四) 组织实施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五)组织实施本对单位,本部门、车间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的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六) 组织管理义务消防队;(七)在员工中组织开展消防知识、技能的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预案的实施和演练;(八) 单位消防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第八条建筑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对
4、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工程管理部门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第三章 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下列部位是消防安全重点部们,应当按照本规定的要求,实施严格管理:(一) 煤气瓶库、酒精库;(二) 各类原材料仓库与化学物品仓库;(三) 余热发电;(四) 高压配电房与各类配电房;(五) 办公楼、食堂、总机房、档案资料室;(六) 啤酒堆栈和瓶箱堆栈场所;(七) 叉车修理场所;(八) 阶递教室。第十条消防重点部位防火规则:(一) 消防重点部位、场所属禁火区,禁火区域内禁止吸烟和明火作业;(二)禁火区内需用火作业时(气焊、割,电焊,喷灯,烘烤等)应填报“动火审批
5、表”,落实必要的防火措施和监护人,经公司安委会负责人和消防安全管理人审查批准后,方可动火作业。作业暂定或结束,由作业人员和监护人进行全面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排除。(三)锅炉房、食堂等明火作业场所应随时注意火花飞溅情况,防止火灾的发生;(四) 明火作业场所和火源周围不得堆放易燃易爆物品。第十一条配电房、发电机房防火规则:(一) 非操作人员、检查人员未经许可,不得进入配电房、发电机房;(二)配电房、发电机房内应当经常保持整洁,不准堆放其他物品和凉晒衣物;(三) 配电房、发电机房不得用作电工的修理场所和办公休息场所;(四)变压器及配电装置的母线、电缆的联接必须紧密牢固,防止接头松动和接触不良引起发热燃烧,如室内温度过高必须及时降温;(五)配电房的门必须向外开启,无人作业时必须及时关闭锁门,防止其他人进入发生危险;(六)配电房的窗口和电缆进出口及排风口必须安装防止小动物进入的设施(七)配电房、发电机房的变、配电设备必须保持灵敏完好,保持变压器油的油位和质量符合要求;(八)配电房、发电机房、配电柜、板等变配电设备和用电设备一旦发生火灾不得使用含水灭火器材进行扑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