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项目消防制度全体工作人员必须遵守市政府有关规定,遵守国家法规法律,遵守工地规定,以预防为主,杜绝火灾事故发生。施工中以预防为主,工作前检查现场,将一切可燃物品移至工作区外。施工中设专兼职消防员各 1 名。专职消防员负责工作前的消防器材的准备及工作中器材的使用;兼职消防员负责工作前易燃物品的转移与防护, 工作中的及时检查, 工作后的现场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由专人负责,工作后统一收回保管。焊接施工前,应事先检查周边环境及上下情况,方可施工。如遇特殊情况,应首先切断火源,及时转移可燃物品,听从指挥,保证国家财产及人身安全。工作现场禁止吸烟。电源电线每天进行检查,严防发生漏电起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