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火力发电厂化验室管理制度1 目的1.1 为满足生产需要,加强化验室管理、规范化验室工作流程,明确检验人员职责,提高化验人员的检测技能及综合素质。保证试验室正常的工作秩序和分析数据的可靠性,及时准确地为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提供科学的分析数据,及早发现设备隐患,提高设备安全经济性,保证公司利益不受侵害,特制定本制度。2 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发电有限公司生产技术部化验室分析工作管理。3 引用文件gb/26164.1-2010 电力安全工作规程dl/t2008 火电厂分析仪器实验室质量管理导则dl-t- 520 火力发电厂入厂煤检测实验室技术导则dl_t_5671-2007 火力发电厂燃料试验方法第
2、1 部分一般规定gb/t 14416-2010 锅炉蒸汽的采样方法gb/t 7597-2007 电力用油(变压器油、汽轮机油)取样方法3 术语和定义无4 化验室基本职责4.1 化验室隶属于生产技术部,技术隶属化学专业管理。在副总经理(总工程师)领导下,生产技术部统筹安排下,做好化验室工作。4.2 化验室的工作主要负责全厂的水、煤、油、气的化学监督工作。4.3 负责全厂入厂煤、入炉煤、飞灰、灰渣、煤粒细度、石灰石、石灰石粉的化验工作。4.4 负责全厂大宗化学品的质量检验。4.5 负责管理维护化验室的全部精密仪器和实验室化学药品。4.6 负责石灰石-石膏湿法脱硫系统的理化分析。5 职责5.1 生产
3、技术部主任职责5.1.1 负责检查本制度编写是否合理、合规、合法,具备可操作性。 负责审核、批准本制度。5.1.2 本制度批准实施后,不定期抽查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的考核。5.2 生产技术部化学专工职责5.2.1 在生产技术部主任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本制度的编写、修订、补充及解释本制度。在本制度审核、批准后,全面监督、检查化验班成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进行相应考核。 检查发现弄虚作假的人员,有权加重考核,屡教不改的,报生产技术部处理。5.3 生产技术部化验班班长职责5.3.1 在生产技术部主任和生技部化学专工的领导下,全面落实本制度各项规定的执行,带领化
4、验班人员按本制度的规定完成各项分析监督任务。5.3.2 监督、检查化验员对本制度的执行情况,发现未按要求执行或执行不到位的人员,有权提出考核。5.3.3 带领本班人员做好本制度规定的各项工作,杜绝弄虚作假。对本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5.4 化验班化验员职责5.4.1 在化验班班长的领导下,严格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5.4.2 负责检查本制度各项规定是否彻底执行,有无遗漏,发现问题及时向班长汇报,并按要求做好补救措施。5.4.3 在执行本制度的各项规定时,保证绝不弄虚作假。对本制度中有不合理的地方,有权提出修改意见。6 化验分析人员的要求6.1.分析人员必须经过专业培训并考试合
5、格,持有合格证后方可上岗。6.2.上岗人员应熟悉电厂化学、分析化学、有机化学、仪器分析的基本知识。7 化学分析室仪器管理7.1 仪表室应配置温度仪及湿度仪,使用时开启空调调整室内温度一般在535,相对湿度一般在 85%rh 以下,或根据分析仪器使用说明书要求的环境温度、湿度来设定。7.2 精密仪器要按其性质、灵敏度要求、精密程度,摆放在固定的单独房间及位置,并与化学室隔开,以防腐蚀性气体及水汽腐蚀仪器,烘箱、高温炉、 电热板要放置在不燃的水泥台上, 天平及其他分析仪器应放在防震、防晒、防潮的专用房间内,并罩上棉布仪器罩。7.3 使用中的分析仪器,必须按仪器周检计划报生产技术部门联系法定检定单位
6、检定,检定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未经过检定或过期未检定的仪器不准使用。7.4 应定期对仪器的性能进行检查,并参照仪器说明书,配制不同的标准溶液进行仪器的校正,校正结果应记录在仪器校正记录本上。7.5 分析仪器必须建立设备台账,台账中对设备名称、规格、数量、出厂和购置的年月都要登记准确。仪器每台建立技术档案,内容包括:仪器说明书;安装、调化、性能鉴定、验收记录;使用规程、保养维修规程;周期检定记录、检修记录。7.6 分析仪器使用、检修应由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不得随便拨动仪器旋钮或随意拆卸仪器。7.7 一般仪器的管理7.7.1 各类仪器应根据不同性质、性能定位摆放,要做好防潮、防尘、防止药品溅到仪器上。7.7.2 分析仪器使用中要严格遵守操作说明书进行使用,不得随意改变操作步骤影响分析结果。7.7.3 爱护仪器设备,仪器设备如有损坏,要及时报告登记,并及时联系相关人员进行更换,确保分析结果的正确性。7.7.4 玻璃仪器、胶头滴管以及滴定夹等试验消耗品损坏时,要及时将其清理干净,清理中要作好防止玻璃碎片划伤的措施,并向相关人员进行领用,并做好登记。7.7.5 清洗实验仪器时,应注意不使含有剧毒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