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共娱乐场所防火巡查和防火检查制度防火巡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畅通,有无锁闭;安全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是否完好;(三)常闭式防火门是否处于关闭状态,防火卷帘下是否堆放物品;(四)消防设施、器材是否在位、完整有效。消防安全标志是否完好清晰;(五)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人员在岗情况;(六)其他消防安全情况。防火检查应包括下列内容:(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二)安全疏散通道、楼梯,安全出口及其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三)消防安全标志的设置情况;(四)灭火器材配置及其完好情况;(五)建筑消防设施运行情况;(六)消防控制室值班情况、消防控制设备运行情况及相关记录;(七)用火、用电有无违章情况;(八)消防安全重点部位的管理;(九)防火巡查落实情况及其记录;(十)火灾隐患的整改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十一)易燃易爆危险物品场所防火、防爆和防雷措施的落实情况;(十二)消防安全重点部位人员及其他员工消防知识的掌握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