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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岗位防火责任制.docx

上传人:一米阳光 文档编号:130900 上传时间:2022-04-01 格式:DOCX 页数:2 大小:12.01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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焊接工岗位防火责任制1.电、气焊工人应经过专门培训,考核合格发给证件才能操作。2.在焊接、切割作业前,应本单位领导和消防、安全技术部门同意,发给动火证。3.要选择在安全地点进行焊接。作业现场内的一切可燃物品要清理干净。因条件限制或必须在可燃物品附近从事焊割作业时,如在天棚、木地板和可燃墙壁附近焊割,应采取周密的防火措施,并指定专人看护。4.在没有火灾爆炸的车间内,装置移动式乙炔发生器时,电石不宜加得过多,室内要通风良好,并要离明火及高温物体远一些。电石灰应经过处理倒在安全地方。5.凡盛过易燃和可燃液体的容器和设备,在没有进行彻底清理前,不能进行焊接、切割作业。6.装有氧气或乙炔气的钢瓶应当放置稳固,移运和搬运时,应防止撞击和震动。7.乙炔发生器要有防止回火的安全装置。8.进行气焊或气割时, 应该先用乙炔气将导管内地空气排除后才可点燃喷嘴。9.乙炔发生器及其配件,输送导管结冻时,应该用热水或蒸汽加热,不要使用明火加热或用可能发生火花的工具敲打。10。测定气体导管及其它分配装置有无漏气的现象时,要用肥皂水检测,禁止使用明火。11.在生产和储存易燃液体,气体的房间内,禁止进行焊接或切割作业;油脂或沾油的工作服、手套以及其它沾油的物品,禁止与氧气瓶、导管、软管等接触。焊割作业结束后,要仔细检查现场,如发现有焦味等可疑现象,必须查明原因彻底清除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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