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宿舍安全防火暂行规定1、集体宿舍周围和各楼层,必须设置消防器材和工具,消防器材和工具不得随便 挪作它用。2、灭火机等消防器材,应经常检查,保证完好使用,药剂要及时调换。3、消防器材设置处,不得堆放其它物质,以保持畅通易取。4、集体宿舍内,不得自行乱拉电灯和各种电器用具,严禁使用灯光、小太阳灯取暖和用明火取暖。5、宿舍内严禁使用电炉、火油炉等自行烧煮各种食物。6、睡在床上严禁吸烟,火柴梗、烟头不得乱丢,打火机等烟具应存放在不易燃烧的位置,不得放在床头,一防失灵那么起火。7、集体宿舍内,不得贮放汽油、香胶水等,也不得存放鞭炮等易燃易爆物品。8、不得在集体宿舍内烧信件等,宿舍附近不准燃放鞭炮焰火。9、油漆工、柏油工的工具和工作服,经汽油等液体清洗后,不得存放室内,应在室外晾干,严禁在未完全干燥的情况下,穿衣上岗接触火源。10、集体宿舍的修缮,应由领导安排,再制订修复计划的同时,应同时制订防火措施。11、不得在宿舍内加工各种木器和油漆个人用具。12、每周一次的卫生大扫除应和防火安全结合起来,在打扫卫生的同时,检查安全防火的执行情况。13、宿舍的室长和轮流值日人员,应熄灯睡觉前,上班离开宿舍并进行一次防火的检查,最后一个离开宿舍的人员也作好防火检查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