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保卫科(消防)管理职责及制度安全保卫工作制度一、对职工进行防火、防盗、防毒、防灾害事故的安全教育和社会主义法制、共产主义道德品质及医德规范教育,增强法纪观念,提高安全意识。二、结合医院实际,坚持安全检查,对重点要害部位要定期检查。三、从注意安全,做到人离门窗关闭,严禁使用电炉子、电褥子;严禁乱接乱拉电源线。四、坚持夜间巡查制度,坚持门卫制度,夜间值班人员,要主动进行检查,及时处理问题,确保安全。五、保持消防设施完好充足,保持消防通道畅通。六、院内禁止停放自行车,机动车辆要在指定区域停放。七、加强住院楼的管理,门诊大厅、办公室不准留客住宿。八、加强对门诊大楼的管理,按时清查,按时锁门。九、保卫科
2、 24 小时服务电话:XXXX防火检查制度一级检查由科室组织实施每个职工每天对本岗位、本科室进行一次火情安全检查,排除本身能够排除的一般不安全因素,上报本身不能解决的不安全因素。发现问题应及时处理,及时报告,否则发生事故则由本岗位当班人员负责。接班人应向交班人了解安全情况,发生的问题,一般由交班人负责处理,较大的问题及时向科室领导汇报,不得忽视或拖延。二级检查由总务科组织实施总务科每周组织检查各科室对防火安全工作的执行落实情况。组织处理火险隐患及整改,对职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表扬或批评。将一周的消防安全情况向主管院长汇报。三级检查有院领导组织实施每月由院领导主持对全院重点要害部位进行检查或抽查。检查各科室贯彻防火安全管理及制度执行情况。车辆停放管理规定一、本院职工、实习进修人员及临时工的自行车、摩托车等,一律存入车棚内。禁止将车辆乱停、乱放和存放在科室。二、外来机动、非机动车辆入院时,必须按规定地点停放整齐,走时按规定交纳停车费。三、诊室、病房和走廊、办公室、工作间不准存放自行车。四、凡来院联系工作的人员必须出示单位介绍信或工作证方可入内,并将自行车存放在指定地点。五、凡违反上述规定或不听从管理人员劝阻者,给予批评教育或罚款。六、保卫科工作人员负责日常检查、督促、监督、纠正违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