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资格认定管理办法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规范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的资格认定工作,确保人身、电网和设备安全。根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等规章制度,结合电力股份有限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本办法适用于电力股份有限公司系统(以下简称“公司”)内各部室、分公司及代管公司。第二章 部室、单位职责第三条 各单位工作票签发人、 工作负责人和工作许可人 (以下简称“三种人”)资格认定过程中各部室、单位职责如下:(一)公司安全监察部1.监督三种人资格认定工作;2.组织审查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内容及考试题目;3审核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
2、核合格人员名单。(二)公司生产技术部1.指导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认定工作;2参与审查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内容及考试题目;3协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培训考核工作;4监督各部室、单位三种人持证上岗。5.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核培训工作;6负责组织和协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考核、阅卷、统计分析及培训考试档案管理工作;7.负责向公司系统各单位发布各部室、单位三种人资格考试合格人员名单。(三)各部室、单位1负责组织、参加三种人的培训考核;2根据三种人资格考核的情况,对本单位(部室)三种人资格进行认定,并上报公司生产技术部;3负责向本单位(部室)发布本单位(部室)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负责人、工作许可人人员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