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一、工作前,要穿戴好劳动保护用品,并检查充电机、电门开关,插销是否完好。二、检查电瓶有无漏水、裂纹等损坏现象,发现后应立即更换。三、充电前应补充足够电解液后,再进行充电。四、开闭电源开关时,要戴胶皮手套,以防触电或发生灼伤事故,联接正负线时,正负线不要接错,两线不准碰在一起。确认接线无错误时才可送电。五、在充电中,每隔半小时检查一次,按需要进行调整,经常检查电门开关与充电机,温度不得超过 45。六、搬运电瓶时,要平稳缓慢,轻拿轻放,防止碰坏电瓶和伤人。七、凡配电间、充电间及材料储存室和其它有关地方严禁一切烟火,照明灯具应使用 1236 伏的安全行灯。八、在直流电源设备工作时,应注意避免造成短路,防止触电。九、工作中绝对禁止将水倒入浓硫酸中,以免发生爆炸。十、室内外应挂有“严禁烟火”字样,无关人员严禁入内。十一、蓄电池室不得存放硫酸,备用硫酸应放在其它专用的房间内,搬运硫酸时,容器要密闭,不得溅出。十二、不能用手直接接触氧化铝,工作完毕,及时清理现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