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临时用电管理办法为了进一步加强临时用电安全管理,确保设备与人身安全,依据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热力和机械部分) 、 (发电厂和变电所部分) 。制定本制度。一、本制度所规定的临时用电电压等级为 380/220V。二、发电厂内临时用电从联系到拆除工作依据附件安泰发电厂临时用电工作联系单进行。三 、临时用电设备和线路应按供电电压等级和容量正确使用。四、临时用电设备及线路的绝缘应良好。五、临时用电设施应安装符合规范要求的漏电保护器,移动工具、手持式电动工具应实行一机一闸一保护六、 临时用电单位不得变更地点和工作内容, 严禁任意增加用电负荷,严禁私自向其它检修场地或单位转供电。七、所有电气设备的金属
2、外壳均应有良好的接地装置。使用中不准将接地装置拆除或对其进行任何工作。八、 电源开关外壳或电缆、 电线绝缘有破损不完整或带电部分外露时,应立即找电气车间修好,否则不准使用。九、 凡配备有电气工具和用具的车间必须设专人保管, 建立设备台帐,记录内容为:设备规范、使用情况、试验记录等。每六个月委托电气车间联系公司供电部进行试验,试验结果应记录在设备台帐内。十、使用前必须检查电线是否完好,有无接地线;坏的或绝缘不良的不准使用;使用时应接好漏电保护器和接地线;使用中发生故障,必须立即通知电气车间处理。十一、不熟悉电气工具和用具使用方法的员工严禁擅自使用。十二、使用电气工具时应执行下述规定:1、用电钻等电气工具时须戴绝缘手套。2、使用电气工具时,不准提着电气工具的导线或转动部分。3、在梯子上使用电气工具,应做好防止感应电坠落的安全措施。4、在使用电气工具工作中,因故离开工作场所或暂停止工作以及遇到临时停电时,必须立即切断电源。5、禁止带电拖动用电设备,以防触电事故发生。十三、使用行灯必须注意以下事项:1、在特别潮湿或周围均属金属导体的地方工作,如在汽包、除氧器以及其金属容器或水箱内部, 必须使用便携式照明灯具, 电压不准超过 12V。2、行灯电源应由携带式或可固定式的降压变压器供给,变压器不准放在汽包等设备的内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