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力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标准综合部安全职责1、及时传达、传递上级机关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通知、指示,送领导阅批和下达各有关单位、部室贯彻落实。2、做好有关安全生产方面文件的催办,督促有关部门及时处理。3、协助有关部门办理安全书报、科技刊物的征订工作。4、严格执行派车制度,教育小车司机严格遵守交通规则,确保行车安全。5、事故抢修、调查时,做好车辆调度,保证紧急情况下的用车。6、负责落实上级有关保护电力设施、消防安全、交通安全的法律、法规、规定, 对公司的防火、 车辆安全行驶和发电设备的安全保卫工作负有责任。7、认真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负责公司消防组织制度的健全和检查指导工
2、作,建立健全各级防火责任制,督促落实防火措施和防火演习工作, 做好防火知识培训, 组织或参与防火安全大检查,对易燃、易爆的妥善保管、安全使用进行检查和监督。对公司防火工作负监督责任。8、认真做好发电设备和有关水源线、灰场线的安全保卫协调工作,及时调查外力破坏案件。负责重要生产场所的保卫工作。9、负责建立健全机动车辆治理制度和行车的安全措施,负责机动车辆的安全技术检验和驾驶员的审查。组织机动车驾驶员的安全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不合格人员不准上岗。10、对机动车驾驶员开展经常性安全思想教育,监督检查有关交通方面的政策、法令、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杜绝无证驾车和酒后驾车。11、对机动车辆在定检、抽检中发现的缺陷要督促其及时处理。对有重大缺陷危及安全的车辆有权令其停止行驶,限期检修直至合格。12、合理调配生产人员,经医务和劳动鉴定已不符合安全生产要求的人员及时调离生产岗位。13、及时解决和批复各单位上报的严重违反劳动纪律的问题和请示,组织有关人员经常检查劳动纪律。14、按国家和上级有关规定,正确制订劳动保护、保健用品的标准,负责组织员工的定期体格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