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工程安全监护制度1总则为了规范施工作业行为,加强施工过程安全监护,确保施工安全,特制定本制度。2施工作业必须设专人监护。2.1 爆破作业必须划定警戒区,附近道路设多人监护,坑中点炮设专人监护,并鸣哨警示。2.2 铁塔组立、架线施工中必须设专人监护,高空、停电作业监护人员须责任到位,未有安全监护人员不得开始施工作业。3安全监护人员必须分工明确、责任清楚。4安全监护人员在施工过程中,必须自始至终坚守岗位,履行职责,不得擅自离开岗位,否则严惩。5安全监护人员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制止,并有权要求停止施工,直至问题得到解决。6施工人员必须尊重安全监护人员,接受并及时处理安全监护人员提出的问题。7安全监护人员必须由施工经验丰富的职工担任,并应熟悉施工技术、安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