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配电设备缺陷管理制度为加强设备缺陷管理,明确缺陷处理程序,确保设备的健康水平能够始终满足为客户安全供电的需求,特制定本制度。一配电设备缺陷的定义配电设备缺陷:是指配电线路及其附属设备本身任何部件的损伤、绝缘不良或处于不正常运行状态。二设备缺陷分类设备缺陷分类:按严重程度一般分为如下三类 1、危急设备缺陷:不立即处理将威胁人身及设备安全,或严重影响设备出力,使设备使用寿命缩短的设备缺陷。如:线路导、地线断股,导线接头接触不良超过允许值,配电变压器套管裂纹,杆塔拉线被盗,线路耐张金具变质损坏致使机械强度达不到规定的安全系数,配电变压器严重过负荷,避雷器预试不合格,开关机构失灵等等。2、重大设备缺陷
2、:对设备出力和使用寿命有影响或可能发展成为对人身与设备安全有威胁,但允许尽快安排处理的缺陷。如:线路杆塔铁构件生锈严重,绝缘瓷件破损超过规程规定,拉线严重受力不均,杆塔、拉线基础有被冲刷的可能或已冲刷 300MM 深,开关容量随负荷的增加已不能满足要求等等。3、一般缺陷:对人身设备安全无威胁,且不致在短期内发展成为重大或危急缺陷,对设备出力及经济运行无影响的缺陷。除 1、2 中所列以外的设备缺陷均为一般缺陷,此类缺陷可以列入正常检修工作计划或随设备的正常停运及在设备带电情况下进行处理。三各级人员的职责 1、运行维护班组的职责:加强设备巡视检查,及时发现设备缺陷,填写设备缺陷记录薄和设备缺陷单,
3、并上报分公司。按发现缺陷的严重程度对缺陷进行分类,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在设备大修前,提出消除缺陷的内容,并监督缺陷的消除情况和质量。将缺陷消除情况详细记录在缺陷记录薄中,并汇总上报。对不需停电且能自行处理的设备缺陷,由维护班组自行按规定处理,并做好统计。2、检修(或消缺)人员的职责:按分公司安排及时消除设备缺陷。提高检修质量,保证“修必修好”,避免出现重复停电,造成不必要的浪费。同时应做好检修记录和设备变更后的资料移交工作。及时全面掌握检修设备所存在的缺陷,并不断学习工艺规程,按要求施工,及时反馈缺陷消除情况。3、分公司的职责:对巡视人员上报的缺陷认真统计,必要时组织现场鉴定。及时组织人力、物资,消除设备缺陷,并对消缺工作提出具体要求。对危急和重大设备缺陷,及时汇报分公司和用电处领导,采取积极措施安排处理。根据对一般缺陷的统计汇总,安排月度停电计划,及时组织处理。并协助分公司主管领导定期组织分析,据以提出反事故措施计划和年度大修计划。在缺陷消除前对运行班组提出运行维护要求。提出对重大缺陷的处理方案,报分公司和用电处,经批准后组织实施。按时统计上报缺陷的处理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