充电工岗位责任制第 1 条 坚守岗位,遵守劳动纪律,不擅离职守,不打架,睡觉,不干私活,集中精力完成当班任务。第 2 条 负责本班的发灯收灯上架等工作,对充电架整流设备量具仪表等要按规定操作,并使用维修好,达到完好标准。第 3 条 搞好本班的矿灯考勤,做到一牌一灯,接班两小时后及时把没有交灯的人员名单,汇报调度室和工区。第 4 条 保证矿灯充电质量,发出去的矿灯不漏液、不眨眼、不红灯,保证使用 11 小时以上,矿灯完好率达到 95以上。第 5 条 要认真检查矿灯,对红灯灭灯要及时处理,保证修复质量达到完好标准。第 6 条 搞好分管的范围和室内外的卫生工具、备件材料存放整齐。第 7 条 严格执行矿灯管理制度,对无故损坏矿灯者要进行教育和按规定处罚。第 8 条 认真进行巡回检查,对上架充电的矿灯每小时检查一次电流电压,看其是否正常充电,认真填写各种记录。第 9 条 端正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全心全意为一线服务。第 10 条 严格交接班制度,灯与牌相符,工具齐全,方可接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