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设备试验区巡视检查制度1.安全用电管理人员负责当班期间上午、下午各巡视一次所管辖的电气设备;2.巡视人员应按规定做好巡视检查记录,发现问题及时上报生产科长;3.巡视试验区设备,须随手关门(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 ,离开时须将门锁住(或挡好入口安全遮拦) ,以防外人误入发生危险;4.严禁开启配电柜门,不得靠近设备危险区域,禁止用手触摸带电设备;5.巡视检查工作必须由两人进行,决不允许单独执行。进入变配电间检查时,须耳听、眼看、鼻闻,必要时应进行闭灯检查;6.遇有下列情况时,应按生产科长要求增加巡视次数:6.1 设备过负荷,或负荷有显著增加时;6.2 设备经过检修、改造或长期停用后重新投入系统运行,新安装的设备加入系统运行;6.3 设备缺陷近期有发展时;6.4 恶劣气候、设备跳闸和设备运行中有可疑的现象时;7.长期停用的设备每月巡视检查一次;8.因工作原因,经生产科长要求可临时变更巡视检查的范围和时间;9.巡视检查工作的任务:9.1 检查电气设备的运行情况;9.2 检查灭火器材、安全用具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9.3 检查操作用具、安全用具、钥匙等的齐全、完好情况并做好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