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加强安全管理,做好安全生产检查及隐患整改管理工作,结合四川革什扎水电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实际安全生产情况,制定本制度。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吉牛水电站工程各参建单位。第二章 安全检查评价第三条 公司、监理、施工承包商除进行经常性的安全检查外,还应按以下要求进行定期的安全大检查:1、 每周专业安全检查: 由公司安全管理部负责人或安全专职工程师主持、由安全管理部指定安全监理工程师组织、施工承包商安全管理部门负责人参加,使用专业类型的安全检查表,对现场进行专业的安全大检查。2、每月检查评价: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监理承包商安全
2、负责人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各标段安全副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3、每季度综合检查考核和评比:由公司分管生产安全副总经理主持、安委会办公室主任组织、公司有关部门负责人和监理人和设计单位参加,对照公司革吉牛水电站工程职业健康安全及文明施工考核细则 ,使用公司制定的“安全文明施工检查日常考核表以及安全文明施工检查综合检查审核评定考核表”对现场安全文明施工进行全面的检查、 总结和评价, 并根据检查评价实际等分率给予安全文明基金返还以及扣除全部或部分扣除。4、特殊专项安全检查:因工程施工进度、安全形势或上级单位检查的需要等,由上级单位或公司安全管理部组织,各标段项目经理及相关人员参加,对现场特殊的专项
3、安全检查。5、施工承包商应每月对现场进行一次安全大检查。并将检查情况书面报告公司和监理单位。第四章 随机安全大检查第四条 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亦可结合阶段性、季节性、节假日前后、恶劣天气安全检查同时进行,力求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性检查。第五条 安全检查内容1、查领导-安全第一责任者工作是否到位;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整治”的方针是否到位; 是否做到“五同时”以及安全施工责任制的落实情况。2、查管理-查各项安全管理制度和帐表册卡的建立及执行情况;查各级专职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监理的管理效能;查安全管理网络的组织和活动情况;查施工承包商项目部、专业工地和班(组)安全管理情况。3、查现场-工程
4、开工阶段重点查现场总体布局和安全文明施工基础条件;施工阶段重点查安全文明施工控制措施执行情况和起重吊装机械安全技术状况;查现场成品保护和防止“二次污染”;查环境保护措施的执行和环境卫生、生活安全卫生情况;分部试运及整套启动阶段重点查现场是否具备安全文明试运条件。4、查隐患-查违章;查施工现场存在的安全隐患;查反事故措施的执行情况。5、查措施-查是否按 规定编审与执行作业知道书施工技术措施和安全施工措施;查是否实施安全设施(包括脚手架)和安全标志、标识标准化;查是否按规定制定了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是否进行了应急演练。第六条 在各类安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安全隐患和文明施工问题,应填写“安全施工问题整改
5、通知单”,送达责任单位限期处理,并严格执行检查、整改、复查、销案程序,实行闭环管理。第七条 “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涉及的责任单位,应按整改意见及限期要求,执行定人、定时、定项目(即“三定”)原则,认真整改、消除隐患,并填报安全施工问题整改反馈单由原检查单位复查销案。第八条 公司安全专职工程师、安全监理工程师应采用定期或不定期抽查、全面检查和重点检查相结合的形式进行日常安全检查,对检查中发现的违章作业和重大隐患,应下达安全施工问题整改通知单和安全罚款通知单 ,并形成闭环。第九条 对每次检查结果均要做详细记录,定期安全检查结果或考核情况均应书面形成检查情况汇总,下发现场各单位。第五章 附 则第十条 本制度由公司吉牛水电站安全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十一条 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