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线电工(线路)停送电制度1、线路停送电一律实行工作票制度,工作票应遵守矿规定的有权签发人签发。签发人必须明确停电线路的编号及便电站运行系统、带电设备等。2、线路停电必须得到矿调度批准,方可执行。3、线路因故障停电检修,应提前向矿调提出申请,说明停电时间间隔、检修项目、线路编号及影响范围。4、线路停送电操作必须执行操作票制度,严格执行操作规程,严格执行操作规程,停送电工作必须由两人承担,一人操作,一人监护。5、 线路停电后必须在开关操作机构手柄上或开关柜前明显位置上悬挂“有人操作,禁止合闸”警示牌或设专人看护。6、线路停电检修,在工作地段验明确无电压后,将有可能来电的方向均装设一组接地线,方可开始工作。7、线路停电若按原计划时间不能恢复送电的,应及时与矿调度室取得联系,续延停电时间。8、矿内低压配电系统停电检修时,停送电操作必须由班组长或有经验的电工专人负责,实行谁停谁送,停电后必须保证停电部位与电源侧有明显的断开点,同时在馈电柜(屏)或开关把手上悬挂“有人作业,禁止合闸”的警示牌或加安全锁。9、工作终结由工作负责人在工作现场做全面检查后,拆除临时的安全防护装置。在工作票上填写工作终结报告,交工作票签发人核查并签字后,返回变电站办理恢复送电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