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施工用电安全的一般规定1.电气工作人员必须熟悉施工用电安全技术规程,必须具备必要的技术理论知识和实际操作技能,并经考试合格,方可持证上岗工作。2.电气工作人员,应定期进行身体检查,患有不适应症者,不得参加工作。3.露天使用的电气设备及元件,均应选用防水型或采取防水措施。4.在有易燃易爆气体场所,电气设备及线路均应满足防火、防爆要求。5.连接电动机械与电动工具的电气回路,应设开关和触电保护器,并应有保护装置,移动式电动机械、电动工具、照明灯具等非固定架设的导线应使用软橡胶电缆,严禁一闸控制多台电动设备。6.热元件和熔断器的容量应满足被保护设备的要求,熔丝应有保护罩,管形熔断器不得无管使用,熔丝不
2、得大于规定的截面,严禁用其它金属丝代替。7.手动操作开启式自动空气开关、闸刀开关及管形熔断器时,应使用绝缘工具,如绝缘手套、绝缘棒等,绝缘工具应符合有关规定。8.导线接头必须绝缘良好,不得裸露在外。一切电气装置拆除后均不得留有可能带电的导线,如必须保留,应将裸露端包好绝缘,并作出标记,妥善放置。9.110V以上的灯具只可作固定照明用, 其悬挂高度一般不得低于 2.5m, 低于 2.5m时,应设保护罩,以防人员意外接触。10.在下列情况及场所使用36V 以下的低压照明:(1)行灯。(2)电缆沟道、隧道、夹层及其它空间狭小的场所。(3)地面潮湿的沟道、池坑及金属容器内的照明电压不得超过 12V。1
3、1.行灯应有保护罩,行灯变压器低压侧应有一端接地。 12.施工供电系统安装完毕后, 应有完整的系统图、布置图等峻工资料,施工电源应设专业班组负责运行与维护,其他人员不得擅自改动施工电源设施。 13.现场施工电源设施, 除经常性维护外,每年雨季前应检修一次,并测量绝缘电阻。14.接引电源工作,必须有监护人,方可进行。15.严禁非电气工作人员从事电气工作。 16.电工安全用具必须定期检查, 凡不符合技术标准要求的绝缘安全用具、登高作业安全工具、携带式电压和电流指示器以及检修中的临时接地线等, 均不得使用。 17.操作人员必须根据工作条件选择适当的安全用具,每次使用前必须认真检查,不合格者不得使用。
4、18.安全用具不准任意移作它用, 也不得用其他工具代替安全用具,以确保使用安全。 19.线路架设要设专人统一指挥, 开工前讲明施工方法及信号;检查工具及设备是否良好;工作人员要明确分工、密切配合、服从指挥, 在居民区和交通要道架设时要设专人看守。 20.线路架设要使用合格的起重设备,严禁过载使用;吊车在带电线路和设备附近工作时,吊臂及吊物应与带电部分保持安全距离,并应有专人监护,吊车应接地。 21.靠近带电体工作时, 人身与带电体之间的最小安全距离必须满足表 23-1 的规定。22.变电所的位置选取在负荷中心,便于各级电压线路的引入和引出。在有火灾、爆炸危险和有腐蚀性气体、灰尘大、噪音大、振动大及高边坡附近等不安全的地方,不宜设置变电所。23.室外构架布置应紧凑合理, 电气安全距离应满足有关工作规程的规定,变电所的周围应设置围墙或其他围护设施;维护通道的净宽不应小于 1m,变电所通往室外的门应向外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