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编制规定1 范围1.1 为了规范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内容和深度要求,确保安全预评价报告质量,根据国家和行业有关标准,特制定本规定。1.2 本规定适用于新建、改建、扩建的水电建设工程安全预评价报告的编制。2 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安全预评价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概述(含评价目的、评价范围、评价依据、建设项目概况等) 、危险及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定性定量评价、安全对策措施建议、评价结论等。2.1 编制说明1)评价目的和评价范围明确评价目的和评价范围。一般以设计文件包括的范围作为评价范围。由于客观条件限制,也可把合同规定的范围作为评价范围,
2、但不得将重要危险、有害因素排除在评价范围之外。2)评价依据编制预评价报告依据的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有关资料、批准文件、预评价工作合同书,较详尽地列举预评价依据的国家法律、国家行政法规、地方法规、政府部门规章、政府部门规范性文件、国家标准、安全生产行业技术标准、水电水利行业技术标准、行业管理规定、参考资料等。3)建设单位简介对建设单位的基本情况、组成、业务范围等做简单概述。2.2 建设项目概况介绍建设项目的任务、水文泥沙、工程地质、工程规模、工程布置及建筑物、机电及金属结构、消防设计、施工组织、工程主要设备等概况。2.3 危险、有害因素辨识与分析对建设项目在工程选址和枢纽总体布置、主要生产建(构)
3、筑物及设备事故、生产过程中和生产作业场所等方面存在的各种危险、有害因素进行辨识和分析,列出辨识与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依据,确定危险、有害因素存在部位、方式,以及发生作用的途径和变化规律,明确预评价中要评价的主要危险、有害因素。识别危险、有害因素应遵循以下原则:1)科学性危险、有害因素的识别是分辨、识别确定系统内存在的危险,而不是研究防止事故发生或控制事故发生的实际措施。它是预测安全状态和事故发生途径的一种手段,必须要有科学的安全理论作指导,使之能真正揭示系统安全状况、危险、有害因素存在的部位、方式、事故发生的途径及其变化规律,并予以准确描述。2)系统性危险、有害因素存在于生产活动的各个方面,因
4、此,要对系统进行全面、详细的剖析,研究系统及子系统之间的相关和约束关系;分清主要危险、有害因素及其相关的危险、有害性。3)全面性识别危险、有害因素时,不要发生遗漏,以免留下隐患。要从场址、自然条件、建(构)筑物、工艺过程、生产设备、设施、装置、特种设备、公用工程、安全管理体系、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分析辨识;不仅要分析设备正常生产运转、操作中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还要分析、辨识设备启动、停运、检修和设备受到破坏及操作失误情况下的危险、有害后果。通过对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直接原因、诱导原因进行重点分析,为采取控制措施提供基础。4)预测性对于危险、有害因素,还要分析其触发事件,亦即危险、有害因素出现的条
5、件或设想的事故模式。2.4 评价单元划分和评价方法选择依据水电建设工程存在的危险、 有害因素并考虑安全预评价的特点,结合水电行业特点和建设工程的具体情况,说明划分评价单元的原则及确定的评价单元。水电建设工程习惯上评价单元划分为:枢纽总布置单元、水库近坝库岸单元、挡水建筑物单元、泄水建筑物单元、引水建筑物单元、厂房及生产设备单元 (水轮机、发电机、主变压器、其它电气设备、水电厂自动装置、监控系统等)、安全监测系统单元、作业环境单元等。根据评价的目的、要求和水电建设工程的特点,选择科学、合理、适用的安全评价方法;对于不同的评价单元,可根据评价的需要和单元特征选择不同的评价方法。选定的评价方法应做简
6、单介绍,并阐述选定此方法的原因。评价方法是分析危险、有害因素的工具,选用哪一种方法要根据分析对象的性质、特点、寿命的不同阶段和分析人员的知识、经验和习惯来定。2.5 定性、定量评价根据危险、有害因素分析的结果和确定的评价单元,参照有关资料和数据,用选定的评价方法对各评价单元存在的危险、有害因素导致事故发生的可能性及其严重程度进行评价,真实、准确地确定事故可能发生的部位、频次、严重程度的等级及相关结果,并对得出的评价结果进行分析。2.6 安全对策措施建议依据危险、有害因素辨识结果与定性、定量评价结果,遵循针对性、技术可行性、经济合理性的原则,提出消除或减弱危险危害的技术和管理对策措施建议。安全对策措施建议应具体详实、具有可操作性;按照针对性和重要性的不同,措施建议可分为应采纳和宜采纳两种类型。为保障水电建设工程建成后能安全运行,安全对策措施应包括:从水电建设工程的总图布置、功能分布、工艺流程、设施、设备、装置等方面提出安全技术对策措施;从水电建设工程的组织机构设置、人员管理、物料管理、应急救援预案管理等方面提出安全管理对策措施;从保证水电建设工程安全运行的需要提出其他安全对策措施。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