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电务作业安全守则第一条 认真执行电气化铁路区段作业一般安全守则 。第二条 在电化区段高于 1.1m 的有关电气设备,必须安装保护接地线,并保证连接牢固,接触良好,接地电阻符合要求。第三条 在信号机上工作,必须确认接地良好,人体和所持工具与接触网带电部分保持 2m 以上距离。第四条 在轨道上作业,必须保证牵引电流的畅通并设好防护。第五条 发现抗流变压器中心连接线(板)和抗流变压器因故损坏时,不得擅自处理,必须通知有关部门,并按有关规定作好安全防护,采取保证牵引电流畅通措施后,方准处理。第六条 在日常检查,维修保养和处理故障时,必须按有关规定穿戴好绝缘防护用品。第七条 整修电缆工作,要将电缆故障外
2、皮两端连通接地,并铺设橡皮绝缘垫,穿好高压绝缘鞋后,方准作业。第八条 电缆芯线发生故障,要把区段两端的接线盒上故障芯线的型插头拔掉,并挂有“有人作业,禁止接通”字样的警示牌,方可作业。第九条 在架空通信线路和所有电杆上,应装设“高压危险”警示标志。维修架空通信线路,要先把导线接地(线路导线与地线间的连线用不小于 25mm2 的铜绞线制成)后,方可上杆作业。第十条 处理断线故障,要先确认断线无电,再把断线两端都接地后方可进行故障处理。第十一条 维修灯塔、灯桥作业前,应对接地保护线进行测试,合乎要求后方可作业。作业时不得在馈线间吊物作业。应在桥两端吊物,吊物、吊绳距网线的距离不得小于m,否则必须申请接触网停电后方可作业。作业中绳子、电线等物放置要稳妥,避免与接触网接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