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力资源部门负责人安全管理职责1、负责建立健全安全管理保证体系和监察体系所需的机构设置和人员配备。确保符合安全施工的有关规定和实际工作的需要。2、建立健全劳动保护、安全教育培训、业绩考核的管理规定和制度并组织执行。3、配合安监部、基建部制定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4、配合教育培训部门做好职工(含特种作业人员、农民工、临时聘用人员)安全生产知识教育。岗位技术培训工作。5、参加有关人身伤亡事故的调查处理,配合做好事故伤亡人员的抚恤及善后处理工作。6、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工伤认定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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