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发电厂值长的安全职责1、在当值时间内,是全厂运行操作、安全调度、事故处理等方面的领导人。对本值人员的人身安全、执行规章制度和设备的安全运行等情况直接领导负责。2、严格贯彻以岗位责任制为中心的各种制度,特别是“两票”“三制”,确保全厂安全运行。对所签发的操作票和许可的工作票的正确性、安全措施的完善性负责。3、执行厂部制订的运行方式,确保电能质量和设备安全。4、要贯彻保电网、保设备的原则。了解电网全局状况,顾全大局,督促并检查本值人员服从的调度正确指令。严格执行规程,不硬拼设备保证设备的安全。5、监督机、炉、电等主要设备运行数据,使之符合运行规程。当偏离规程运行时,应命令及时改变,并将情况记入记录
2、簿内。6、加强化学监督,严格控制给水质量标准,对给水质量负责。严格执行防腐制度,对停炉防腐的正确性负责。7、协助生产副厂长(总工程师)搞好设备的事故抢修,配合设备管理部及燃料部搞好运行(备用)设备的缺陷消除工作,使设备经常处于完好状态。在当值期间发现重大缺陷,而本值人员无法消除时,值长有权通知有关部门或班组采取有效措施加以消除,事后汇报生产副厂长(或正、副总工程师)及有关领导。8、全面掌握设备运行情况,每班至少要到机、炉、电、化、燃等岗位全面地巡视检查一次。9、领导本值人员正确、及时处理各种事故(障碍) 。若设备发生异常运行和事故时值长应到现场处理事故,若发生系统或全厂性事故时,值长不能离开控
3、制室。锅炉并汽,发电机并列、主蒸汽母管操作、主给水母管的切换等重大操作,值长应向有关班长交待好安全措施。10、当值期间,若发现值班人员或检修人员有违反劳动纪律和规章制度者,应立即给予纠正,并有权下令停止其工作,令其退出现场。11、凡发供电运行及备用设备,均属值长管辖和调度;发供电主设备及主要辅助设备未经值长同意,任何部门班组、个人不得乱动和开展检修工作,主设备停送电、试运转、试验等应由专人联系值长同意后进行,其他人员同意无效。12、领导当值的反事故演习,并作恰当评价。指导本值各班的安全活动,积极解决影响安全生产的各种问题,及时提出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和违章、违纪人员的奖惩建议。13、配合做好设备大小修后的试验及投运工作。14、参加本值事故、障碍、异常、轻伤、未遂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并对本值所发生的责任事故负责。15、值长接班后,应尽快向各当值运行班长了解接班情况,并下达本值运行的有关操作、倒换或机组启、停任务的命令,以及布置有关的安全注意事项。16、有责任配合经总工程师批准的试验项目,当发现威胁安全生产时有权制止,并全力处理,事后报告总工程师。17、及时提出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的和违章、违纪人员的奖惩建议。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