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继电保护、仪表等二次回路上的安全工作规程第 1 条电机员或电工在现场工作过程中,凡遇到异常情况(如直流系统接地等)或开关跳闸时,不论与本身工作是否有关,应立即停止工作,保持现状,待查明原因,确定与本工作无关时方可继续工作;若异常情况是本身工作所引起,应保留现场并立即通知值班人员,以便及时处理。第 2 条工作前应做好准备,了解工作地点一次及二次设备运行情况和上次的检验记录、图纸是否符合实际。第 3 条现场工作开始前,应查对已做的安全措施是否符合要求,运行设备与检修设备是否明确分开,还应看清设备名称,严防走错位置。第 4 条在全部或部分带电的盘上进行工作时,应将检修设备与运行设备前后以明显的标志
2、隔开(如盘后用红布帘,盘前用“在此工作”标示牌等) 。第 5 条在保护盘上或附近进行打眼等振动较大的工作时,应采取防止运行中设备掉闸的措施, 必要时经轮机长或当班管轮同意, 将保护暂时停用。第 6 条在继电保护屏间的通道上搬运或安放试验设备时,要与运行设备保持一定距离,防止误碰运行设备,造成保护误动作。清扫运行设备和二次回路时,要防止振动,防止误碰,要使用绝缘工具。第 7 条继电保护装置做传动试验或一次通电时,应通知当班管轮和值班机匠,并由电机员通知专人到现场监视,方可进行。第 8 条所有电流互感器和电压互感器的二次绕组应有永久性的、可靠的保护接地。第 9 条在带电的电流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
3、,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严禁将变流器二次侧开路;二短路变流器二次绕组,必须使用短路片或短路线,短路应妥善可靠,严禁用导线缠绕;三严禁在电流互感器与短路端子之间的回路和导线上进行任何工作;四工作必须认真、谨慎,不得将回路的永久接地点断开;五工作时,必须有专人监护,使用绝缘工具,并站在绝缘垫上。第 2 条在带电的电压互感器二次回路上工作时,应采取下列安全措施:一严格防止短路或接地。应使用绝缘工具,戴手套。必要时,工作前停用有关保护装置;二接临时负载,必须装有专用的刀闸和可熔保险器。第 11 条 二次回路通电或耐压试验前,应通知当班管轮和有关人员,并派人到各现场看守,检查回路上确无人工作后,方可加压。电压互感器的二次回路通电试验时,为防止由二次侧向一次侧反充电,除应将二次回路断开外,还应取下一次保险或断开刀闸。第 3 条检验继电保护和仪表的工作人员,不准对运行中的设备、信号系统、保护压板进行操作,但在取得值班人员许可并在检修工作盘两侧开关把手上采取防误操作措施后,可拉合检修开关。第 4 条试验用刀闸必须带罩,禁止从运行设备上直接取试验电源,熔丝配合要适当,要防止越级熔断总电源熔丝。试验结线要经第二人复查后,方可通电。第 5 条保护装置二次回路变动时,严防寄生回路存在,没用的线应拆除,临时所垫纸片应取出,接好已拆下的线头。第 6 条二次回路无用的接线应拆除或线头临时用绝缘物包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