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安装临时安装线路安全管理制度1、工程项目明确施工用电管理人员,电气工程技术人员和各分包单位的电气负责人。2、维修电工必须持证上岗和定期培训考核。3、临时用电设备在 5 台(含 5 台)以上或设备容量 50kw(含 50KW)以上者,必须编制临时用电工程施工组织设计。4、现场临时用电设备在安装后,必须经有关部门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严格按照接地电阻测验,移动及手持电动工具定期绝缘测验。5、对现场临时用电工程至少每周一次的大检查,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定人,定措施,定时间进行解决和整改。6、电工作业应由二人以上配合进行,并按规定穿绝缘鞋,带绝缘手套,使用绝缘工具。7、电工维修工作记录和电
2、工值班记录,工程拆除统一归档。8、现场用电必须三相五线制,使用五芯 VC 型 500V 橡套电缆。9、固定设备应有专用开关箱,必须实行一机一箱一闸一漏保。10、各配电箱电流和额定电流动作时间配合,有分段分级保护的功能。11、同一电源系统中,应采用同一保护法,即不得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零,另一部分设备作保护接地。12、施工现场和宿舍严禁使用电炉。13、正常生产办公用的电气设备,照明一律不准装设临时线路。14、施工现场临时用电施工组织设计或安全用电技术措施必须由电气工程技术人员编制,技术负责人审核,经公司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15、施工现场安装,维修或拆除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由电工完成(电工必须持有效证件) 。16、施工现场必须按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立用电安全技术档案。17、施工现场必须对用电设施进行定期检查,公司有关部门应加强检查、督促。对不符合 JGJ46-2005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的用电设备或线路有权禁止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