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输电运检工区线路检修管理规定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输电运检工区输电线路检修管理的原则、流程、要求等方面的内容。本标准适用于输电运检工区各班、组。2职责2.1工区领导a) 负责常规检修作业方案的审批。c) 负责重大项目检修作业的审核,并提交局审批。b) 负责检修作业相关资源的配置。d) 负责检修计划、停送电申请的工区审核、批准。2.2技术组a) 工区检修管理归口管理部门。b) 负责检修作业方案的编制与审核、交底及检修作业工作票的签发。c) 组织重要检修作业现场踏勘。d) 负责年度、月度、周检修计划的制定与下达。e) 负责检修停送电申请的上报。f) 负责调度联系与许可。g) 负责检修记录,定期总结、汇
2、总。h) 负责组织检修分析会议。i) 组织线路评价工作。2.3安质组a) 参与重要检修作业现场踏勘。b) 负责检修作业方案的安全审核。c) 负责工区质量监督管理工作。d) 负责工区外包工程的安全监督管理工作。e) 负责各类安全专项督查工作。f) 负责安全月等各类活动。g) 负责工区安全性评价工作。h) 参加工区检修分析会议。2.4带电作业班a) 负责检修作业现场实施,并正确、安全地工作。b) 负责班组检修作业工器具的定期试验、检查及保管。c) 负责各班组的检修分工、检修现场情况等记录。d)及时参加检修分析会,定期做好汇总、分析工作。2.5机具管理班a) 负责工区检修作业工器具的保管。b) 负责
3、工区检修作业工器具的定期试验及检查。2.6运检班a) 做好检修现场工作的配合。b) 负责检修消缺的验收等工作。c) 负责线路状态评价工作。3总则3.1检修现场必须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坚持“应修必修、修必修好”的原则。3.2从事线路检修工作的人员素质应满足:作业人员应具有输电线路上岗证书,如从事带电作业还需持有带电作业证,并经书面批准;作业人员应经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部分)考试合格;作业人员应身体健康、精神状态良好;工作负责人、专责监护人应具有实际操作经验,从事带电作业还需带电作业实际工作经验。3.3任何工作人员发现有违反国家电网公司电力安全工作规程 (电力线路
4、部分)规定,并足以危及人身和设备安全者,应立即制止。3.4输电线路现场检修可分停电作业、带电杆塔上作业和带电作业。3.5线路检修项目应按照设备状况及巡视和测试结果确定, 综合检修项目应按 DL/T 7412001架空送电线路运行规程和国网生2003481 号文架空输电线路管理规范(试行) 中的相关规定执行;状态检修项目按Q/JDJ 211132008 架空送电线路状态检修管理规定中的相关规定执行。3.6输电线路检修后, 凡有改变原工程设计 (如改变基础型号、 杆塔结构、导地线、附件、接地装置等)的,应按改变后的实际情况,整理竣工图纸资料,经审核存档,并及时在运行资料中更改。3.7现场检修作业应
5、严格按照 Q/ZDJ 58-2006 110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停电检修作业指导书、Q/ZDJ 592006 110kV500kV 架空输电线路带电作业指导书、Q/ZDJ 622006 输电线路小型技改系列作业指导书要求,落实检修工作的“三禁、六要、九步”。4作业活动描述4.1确定检修任务工区技术组应有计划、有组织地进行线路检修工作,合理确定线路检修任务,任务来源主要包括:线路综合检修计划;线路状态检修计划;线路大修、技改计划;线路缺陷;线路检测数据分析;线路运行分析;其它突发、临时性的任务。4.2停电申请需停电进行的检修作业,技术组应根据停电检修任务,及时向局调度运方组填写停电申请,停电申请的时限一般要求如下:110kV 线路应提前 5 天填写、上报;220kV 线路应提前 7 天填写、上报;500kV 线路应提前 9 天填写、上报。对于临时性或突发性的任务,其停电申请的时限允许适当缩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