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电部副主任安全职责在主任领导下, 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管理工作, 并承担相应的责任;负责分管范围的安全规程制度的贯彻落实, 深入现场和班组, 检查“两票三制”和其它安全措施的执行情况, 严肃查处违章违纪行为; 参加部门年度“两措”计划、重要检查(操作)项目的安全技术组织措施的编制、审查工作,依照分工组织落实相关措施;组织运行分析、事故预想和反事故演习;参加本部门每月召开的安全分析会,对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问题提出改进措施,并实施:审查本部门专业主管拟订的有关安全技术措施、规程制度的修改补充意见及设备改造、系统改进等方案;按照 电业生产事故调查规程 的规定,参加或主持有关事故或其它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工作,做到“四不放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