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讲解了电厂重大危险源管理的相关原则、职责划分以及具体要求。规定描述了国家及集团规定的重大危险源范畴,明确其为长期或临时生产、搬运、使用、储存危险物品且数量达到或超过临界值的设施与场所。该规定进一步指出重大危险源包括锅炉系统部件、供氢站设备、压力容器等在内的多个领域,共计19项。通过制定详细的安全监督管理方案,强调了对各类潜在危险品与装置的规范普查和评估工作,同时要求及时更新数据,并录入到集团监管网络中以便实现有效监控。规定还明确了厂部成立的专门重大危险源管理领导小组的架构及其具体职能分工,其中包含了从政策法规执行到日常管理和应急响应等多个层面的工作责任;此外,规定强调年度自查工作的重要性以及应急救援预案演练等内容。大唐南京发电厂重大危险源安全监督管理规定适用于电力行业中涉及火电及其他相关能源领域的单位。特别是针对类似大唐南京发电厂这样的大型发电企业,在其日常安全生产过程中需要严格执行该规定以确保所有可能带来危险的设备与设施均受到严格控制。这一规定也覆盖厂内各部门人员,如生产设备管理部门、安全管理职能部门、各运行班组和检修维护队伍,确保所有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的员工都能按照此规章履行自身的安全监督管理职责。